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7號
為盡快釋放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紅利,在幫扶市場主體渡難關上產生更大政策效應,現將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快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稱2022年第14號公告)規定,抓緊辦理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加快退稅進度,積極落實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分別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稅政策。
二、提前退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將2022年第14號公告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調整為“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三、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留抵退稅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上下協同,加強政策宣傳輔導,優化退稅服務,提高審核效率,加快留抵退稅辦理進度,強化資金保障,對符合條件、低風險的納稅人,要最大程度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簡化退稅審核程序,高效便捷地為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同時,嚴密防范退稅風險,嚴厲打擊騙稅行為,確保留抵退稅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4月17日
發布日期: 2022年04月20日